近期,欧盟在官方公报中发布决议,对运输源自中国的指定商品木质包装材料进行监管、植物卫检,自下月1日起生效,执行至2015年3月31日。对此,潮汕地区石材类出口业界应引起重视。
据悉,此次受规管的指定商品种类包括板岩及表观比重2.5以上的大理石、洞石、石灰石、花岗岩、斑岩、玄武岩及其他纪念碑用或建筑用石材,植物卫生检查频度均为90%;
天然路面和地面用石材、路边石和石板(除板岩外)、处理过的纪念碑用或建筑用石材(除板岩外)及制成用品、天然马赛克石块及类似物(包括板岩)、天然石材的人工上色颗粒、碎片和粉(包括板岩),接受检查频度均为15%。
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特此提醒出口欧盟的相关粤东企业,今后在生产、储存和装运过程中,务必采取防护措施,避免出口产品携带有害生物;要向具备出口木质包装IPPC标识加施资质的企业采购木质包装材料,确保所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符合要求;及时了解国外的最新法律法规,以免在出口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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